2015录取原则和办法
发布人:zsb01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阅读次数:5638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特长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航空服务专业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美术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5.录取结果可从我院单独招生网上进行查询。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